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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閱讀一向是件很愉快的事,尤其是看到好書,簡直捨不得把他看完

你能了解:一邊看著一邊感動,想要趕快知道結局,卻又恨不得永遠讀不完的矛盾心情嗎?

我常常是讀著這一行,為著主角擔心,眼睛忍不住飄到旁邊幾行外偷看,卻又馬上強迫自己不可以先看,

在深夜床上或是路邊公車上,我享受閱讀的心與好奇心不斷不斷地爭執著,都想要馬上被滿足!

 

因為看到好書,開始喜歡等人,等飯,等公車(最好是遲到越久越好)

這樣我就有藉口拿書出來,馬上投入奇妙的世界,

 有人說我看書很快,是不是學過速讀?

其實不是很快,而是我真的花很多時間在看,除了上班時間之外

下了班,等公車做公車的時間,吃完飯從8點開始上工,一路看到12點,如果夠精采,可能還會加映到1點2點....

算一算一天也有5-6小時的時間,這樣還不夠看完一本500-600頁的書嗎?

(那我現在怎麼沒上工,在po文? 因為最近書都看完啦!才有時間po啦!)

 

最近很幸運發現寶庫->我同事家的書庫(哈)有好幾本都是她推薦的,

這裡要介紹的書,是指除了課本與工作上以外的書,

為什麼要讀過500本書才會喜歡? 

因為我假設會看500本書的你,一定是有重度書本成癮症,

所以不管我推薦什麼,你看了都會覺得很好看(哈)

 歡迎看了書的賓有留言討論!(當然沒看過的也可以留言啦!)

1.判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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◆1982年東南亞文協獎首獎作品/2004年泰國文化部Silpathorn Award文學類首屆得主
◆泰國現代文學永遠的先驅者查.勾吉蒂代表傑作

 他想,人的一生也夠奇怪了。

 生下來,不知道是從哪裡來的。有了生命,就要為了生活奔波,死了,一切也就結束了。

 人並不知道自己什麼時候死,死在哪裡,而且不知道死了以後會到哪裡去。

 活著的時候,就像一個什麼都不知道的瞎子。

  ──《判決》,第一部:羅網中

2.螞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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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你讀這一個句子的短短數秒之內,地球上誕生了七憶隻的螞蟻。

螞蟻早在人類出現的一億年前,就創造了一個貨真價實的螞蟻文明,有最精密複雜的武器,其城邦戰爭之發達,人類至今望塵莫及。

螞蟻的世界即將到來,這本新穎的小說將要告訴讀者為什麼,它將帶我們進入一個充滿罪惡、殘酷與戰爭的宇宙,一個你絕無法想像的世界。

這是世界二大文明的交鋒,人──螞蟻,至今勝負未分。

3.項塔蘭(上)(下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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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我逃亡了大半個地球,才學會什麼是愛,什麼又是命運和抉擇……」
比《群》更厚的史詩大作!強尼戴普演出的真實人生!
我曾是在海洛因中失去理想的革命份子,
在犯罪中失去操守的哲學家,
在重刑監獄中失去靈魂的詩人。

故事是這樣開始的,從一個女人、一個城市、一點運氣開始。
本書是葛雷哥里.羅伯茲的自傳式小說,他從一個大學裡最年輕的哲學與文學講師,淪落為黑獄重刑犯,在穿越兩座機槍塔後,從澳洲看守最嚴密的監獄逃脫,偷渡至孟買──儘管潮濕、悶熱、熙攘擁擠,但能讓他在人間蒸發的城市。

帶著假名字、假護照和不可告人的過去,他在印度導遊的帶領下進入孟買底層社會,和乞丐、妓女、苦修聖者、演員、士兵與來自世界各地的逃亡者一起,在這個城市開啟新的人生旅程。

4.一的力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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澳洲頭號國民作家,首部天王級暢銷書
一本感動全球三百萬讀者二十年的小說!

先用腦,再用心,你一定,會領先!
哈皮是我生命中的短暫過客,彷彿夜晚呼嘯而過的火車。
我認識他僅僅二十四小時,他卻改變了我的人生。
他給我帶來一個人的力量??
一個想法,一顆心,一股意志,一份計畫,一種決心。

二次世界大戰前夕,他生於南非,
但他不是黑人也不是南非人,而是南非人的世仇──「紅脖子的」英國人。
他的第一個名字是「尿尿鬼」,他是全校最卑下的小孩,飽受欺負,
唯一的朋友是一隻家鄉巫醫贈送的老公雞:楚克爺爺。

  暴力與歧視可以說是他在學校唯一學到的事物,他不自覺地靠著聰明機智,找到了自衛和安全反擊暴力的方式。而直到離開學校,他才有了新的名字「皮凱」;在回家的火車上,他才結識生平第一個朋友哈皮,一名列車車掌暨業餘拳擊好手。哈皮開啟了他人生的新章,讓他明白:只要用腦、用心,小也可以搏大!一個人也能有撼倒眾人之力!

  皮凱曲折離奇的成長過程中,目睹了種種起因於種族偏見的傷害破壞,以及種種假借正義或公眾之名而行的殘酷暴行。他在學校經歷了集體暴力的黑暗,而在監獄裡見證到人性尊嚴的光采。最後,他終將實踐「一」的力量!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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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小黑@莫三比克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9) 人氣()